【本文来自《公务员出国审批严格能理解,没编制的国企这么做有必要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的意思是体制内本来就是下级要服从上级指导和管理,这和规章制度并不矛盾,和私企不同,体制内的领导并不能轻易的如你臆想中的一张嘴就随意掰扯,而是要遵循整个体制内部组织管理运作原则,否则就是等于自爆,所以对于你所说这类扩大执行范围的行为是否合适,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具体企业具体部门甚至具体个人,真不能一概而论,如你所说你朋友出省都要报备,那你朋友啥情况?啥单位?啥职务?是不是扯上啥事了?机密岗位被管控太正常了现在啥形势就没点眼力见吗?而如果啥都不是的话,单位吃饱了撑的去管控他?你以为扩大管控对单位来说是个好玩的事情?
那就有趣了啊,人家就是普通单位领导就是喜欢没事找事管人。一个单位变成了下级服从上级但是有规章制度又可以视规章制度于不顾。那么规章制度的意义在哪?
还是说有明文规定领导就是可以肆意扩大化权威?
还有人家一普通公务员,地方土管局,一开始在党建后来被借调去了营业大厅上班,你要非说土地信息涉及重大国家机密我无话可说。
单位喜欢多事又不是什么稀奇事情了,反正麻烦的又不是领导干部。
不单说我朋友出情况,我老家有三所大学两个是大专(有一个现在变成啥技术类大学),三所学校对同一个事物管理标准截然不同,还有往下的小学,中学全部不一样。难道是一个小学的音乐老师有窃取重大国家机密的能力?
再往下就是人情世故了,我朋友和校领导关系好,去日本玩都不报备,回来没事人,另外一个同样的事被开会批评。但是都找不到相关处罚标准,因为他们的文件没涉及他们这些普通教师。这个情况下到底算什么呢?三个学校有报备的,有收护照申请的,有完全不管一般教师的。这都算啥呢?
我想有些很简单的事依规执行不难吧?一直说一放就乱,一抓就死,这难道不是一种懒政?一种不作为?



































